治理與投資
一套能夠整理專案、找出障礙、排定投資優先順序並追蹤機構承諾的協調機制。
經濟治理圓桌會議(提案)
屬協調與協商性質,不取代監管機關、市政當局的職權,也不取代企業的商業決策。
依可行性、需求、就業、稅收貢獻、產業串聯與永續性篩選計畫。
找出需要多個機關參與的許可、決策與工程。
記錄影響投資執行的問題並指派追蹤負責人。
向投資人、營運商、基金與企業提出結構化的專案。
串聯承包商與區域內的製造商、運輸業者及服務供應商。
公開專案、承諾、進度與指標的非機密資訊。
定期檢視執行情況並建議改善措施。
路線圖
時程僅供參考,取決於預算、專案成熟度、許可與市場條件。
契約治理
機構績效指標
每項指標都會有基準值、可驗證來源與更新頻率,並公布於觀測站。
租稅獎勵
以選擇性、暫時性、透明且與可驗證成果掛鉤的獎勵,提供更好的租稅待遇。
這些措施是供機構分析的選項,並不代表相關工具在法律上可行或已可使用。市政府不得對由其他政府層級管理的稅賦給予減免。任何獎勵都不會因刊登於此而生效。